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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内设机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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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日期:2006-6-1 14:49:39 |
市规划局内设办公室、规划设计管理科、工程管理科、法规监察管理科、总工办和综合科六个科室。 办公室(挂信访科牌子):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接访、保卫、财务管理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、人事、劳动工资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。 规划设计管理科:负责组织市域城镇体系和城市总体规划、城市规划区内的分区规划、专业规划、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编制、修订、论证和报批工作;负责审查和组织论证各类规划成果并按法定程序报批;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查和报批;指导检查县(市)和村镇规划工作;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选址定点规划审批管理,依法核发《选址意见书》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。 工程管理科: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、市政工程和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管理;负责审查和组织论证建设工程、市政工程和广告设计方案,依法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;负责建设项目的开工验线、施工过程的监督复查、竣工验收等批后管理工作。 法规监察管理科: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;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;对实施中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违法案件提起诉讼、行政复议、应诉、赔偿工作;负责对外协调有关涉法事宜及采取司法强制措施;负责起草城市规划规范性文件;负责城市规划法规的宣传工作;负责城镇规划科学研究、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。 综合科: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、工程,临时用地、临时工程、管线工程、装修及改门改窗等建设项目要件接收和初审工作;负责报建项目审批全过程中的督查及协调工作;负责“一书两证”的发放工作;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后有关通知、设计条件、会议纪要及放线通知书的发放工作;负责咨询工作,协助有关科室解答报建单位提出的有明确依据的问题;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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